辨體講竟

2015072420:53


諸大乘經。談理深廣。皆以一乘。實相正體。妙法蓮華。
實相為體。楞嚴經云。如來藏體。華嚴經云。一真法界。
名異體一。亦實相也。真實之相。平等一相。若明實相。
悟大乘理。無相實相。離虛妄相。金剛經云。凡所有相。
皆是虛妄。見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非相離相。見虛妄相。
能離虛妄。即見真實。真實之相。即是法身。即見如來。
此即無相。之實相也。次無不相。無不相者。不是沒有。
真實相也。諸法雖妄。妄中有真。諸法生滅。生滅之中。
不生滅性。虛妄生滅。皆差別相。真不生滅。乃平等相。
即無不相。之實相也。如上所講。二種實相。譬喻明之。
經云有曰。諸有智者。要以譬喻。而得開悟。易知事相。
譬喻難知。之理性也。令難知者。亦成易知。且以試舉。
金與金器。譬喻無相。及無不相。世間所有。一切諸相。
種種不同。金器各有。相狀不同。有生有滅。一一金器。
皆可改造。所有諸相。虛妄不實。無相實相。離却金器。
瓶環釵釧。虛妄之相。見金實相。言之法中。離却世間。
諸法虛妄。即見真如。故曰無相。一切金器。千差萬別。
差別相中。不是沒有。平等一相。瓶環釵釧。差別相也。
真金唯一。平等相也。真金是一。成無量器。無量金器。
不出一金。依金作器。器器皆金。諸器差別。不是沒有。
金平等相。言之法中。即曰世間。諸法差別。虛妄相上。
不是沒有。真如平等。真實之相。曰無不相。故為諸法。
所依之體。亦為諸經。大乘正體。吾人現前。一念心性。
此正指之。現前念佛。一念心性。靈知之用。不變之體。
用不離體。合稱心性。言下不在。內外中間。過現未來。
今當以之。二義釋之。一本空義。無相實相。現前一念。
本自空寂。不在三處。內外中間。二常住義。即無不相。
現前一念。常住本然。不屬三際。過現未來。此之心性。
過去無始。未來無終。不生不滅。故言三際。悉皆不屬。
常住義也。無生論云。法界圓融。作我一念。今念佛心。
全體法界。達之此者。持名念佛。悟實相也。非青非黃。
非赤非白。非長非短。非方非圓。非香非味。非觸非法。
離虛妄相。如楞嚴經。空如來藏。覓不可得。不可言無。
具造百界。不可言有。不落空有。全歸中道。不在三處。
不屬三際。又古德云。內外追尋。一總無之。境上施為。
渾大有之。不可言無。不落空邊。具造百界。千如者也。
具是理具。理即心性。不變之體。事即心性。隨緣之用。
吾人一念。心性理中。理中本具。百界千如。海水本具。
百浪千波。若約隨緣。事上則造。百界千如。水隨風緣。
百浪千波。吾人一念。具十法界。各具十界。則成百界。
又千如者。一界有十。法華經云。相性體力。作因緣果。
如是報之。本末究竟。上承如是。各具十如。則成千如。
假名一千。正報一千。依報一千。共有三千。理具三千。
事造三千。有古人云。理具事造。兩重三千。同具一念。
不可言有。百界千如。種種差別。惟一真如。各無自體。
不可言有。不落有邊。性離妄相。相不離性。緣慮分別。
心緣念慮。第六意識。能分別心。攀緣塵境。思慮分別。
明了意識。獨頭意識。二種差別。明了意識。同前五識。
俱時而起。緣五塵境。五俱意識。獨頭意識。緣獨影境。
即前五塵。落卸影子。二種意識。俱有分別。名妄相心。
起信論云。從本以來。離言說相。離名字相。離心緣相。
一切諸相。不離心性。別有自性。水若無風。本無波相。
因風波起。波不離水。別有波之。自性可得。圓融中道。
實相妙理。離約真諦。真空說之。離諸妄相。無相實相。
即約俗諦。妙有說之。即一切法。為無不相。真空無相。
不壞俗諦。真不礙俗。俗諦妙有。不壞真諦。俗不礙真。
真俗圓融。無礙自在。無名立名。強名實相。實相之體。
不落兩邊。寂是空義。照是有義。非寂非照。非空非有。
寂是不變。照是隨緣。寂而恆照。不變隨緣。照而恆寂。
隨緣不變。一念心性。如來身土。照而常寂。寂者不動。
常寂光土。土不動義。寂而常照。此句重照。照隨緣義。
清淨法身。身隨緣義。照而常寂。此句重寂。常寂光土。
四土之一。故前三土。不離常寂。常法身德。常住不滅。
寂解脫德。寂然不動。光般若德。光明徧照。清淨法身。
眾生同具。離垢妙極。諸佛獨證。一念心性。法報二身。
法身不動。故合寂義。報身徧照。故合照義。法身隨緣。
無相二義。身土對論。法身隨緣。合是照義。寂光不變。
應屬寂義。法報對舉。法身無相。合是寂義。報身有相。
應屬照義。並非相違。性具德體。如鑛之金。修成德相。
如出鑛金。法身本有。不假修治。性德寂照。名法身義。
報身修成。惑淨智圓。方顯相出。修德照寂。名報身義。
修德照寂。照合屬智。寂合屬理。用始覺智。照本覺理。
照徹心源。得根本智。又名理智。又名實智。自受報身。
依根本智。起後得智。又名事智。又名權智。他用報身。
故曰照寂。以智契理。始本合一。依法垂報。名受用身。
修德寂照。名應化身。言寂照者。不動寂埸。而遊鹿苑。
現比丘相。為小乘子。說四諦法。名應化身。寂照身土。
性修真應。理具事造。悉皆不二。不出一念。心性故也。
無非實相。楞嚴經云。元是菩提。妙淨明體。即實相也。
實相無二。實相之理。平等一相。故曰無二。法華經云。
唯此事實。餘二非真。亦無不二。從理起事。事應無量。
亦無不二。實相義理。舉體隨緣。作依正報。作法報身。
作自他相。能說釋迦。所說彌陀。能度之佛。所度之生。
能信心念。所信法門。能願願樂。所願極樂。能持三業。
所持佛號。能生資糧。所生淨土。能讚釋迦。所讚極樂。
無非實相。之所印現。依金作器。能作眾器。不出一金。
實相隨緣。而作依正。無非實相。正印所印。楞嚴經云。
諸法所生。唯心所現。有古德云。森羅萬象。一法所印。
隨拈一法。體即法界。以此而知。一句彌陀。復體法界。
此經亦復。體即法界。故以實相。此經正體。辨體講竟。

阿彌陀經要解講義 明蕅益大師要解 清圓瑛法師講義 辨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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